得勝花燈也稱“彩燈”、“幺姑燈”,源起于清朝中期,是產生和流傳在瀘縣得勝鎮(zhèn)仁和村的一種以舞為主、演唱為輔、群眾自娛自樂的民間舞蹈,至今已有300多年歷史。當地人民群眾每逢節(jié)慶賀歲、結婚嫁娶時,都會表演得勝花燈。得勝花燈是流行在瀘縣境內的一項傳統(tǒng)的民俗民間演唱藝術,具有源于勞動、歷史悠久、內容和形式高度和諧,雅俗共賞,群眾喜聞樂見等基本特征。得勝花燈于2010年列入四川省非物質文化保護名錄。
瀘縣得勝鎮(zhèn)位于四川省瀘州市以北25公里,是四川省有名的花燈藝術之鄉(xiāng)。得勝鎮(zhèn)人杰地靈,鐘靈毓秀,歷史文化積淀和底蘊豐厚,現代文明程度高尚,這為當地花燈藝術的產生、發(fā)展和傳承鋪墊了極為扎實的基礎,營造了極為廣博的空間。而瀘縣最負盛名的,自然當屬得勝花燈。瀘縣得勝花燈傳播到了瀘縣十九個鎮(zhèn),以及重慶市永川市、榮昌縣,瀘州市江陽區(qū)、龍馬潭區(qū),自貢市富順縣,內江市隆昌縣等部分地區(qū),流傳范圍甚廣。
瀘縣得勝花燈是外來表演藝術形式,據傳人鐘定坤講,得勝花燈是他的太曾祖鐘渭龍自廣東帶來的。鐘渭龍入川后,居瀘縣會文鄉(xiāng),當時正值清朝乾隆年間,社會安寧,人民生活安康,川南的婚嫁也成為民間百姓的一件大事。他把當時所唱的民間曲調,結合川南的鑼鼓、胡琴、嗩吶伴奏,形成了演唱的基本腔調,配合流傳在川南的駝子、跛子、麻子、三花臉、么姑等人物形象,豐富了得勝花燈的表演形式。經過300多年世代傳襲和發(fā)展,現已成為了有固定唱腔、有伴奏樂曲、有唱詞、有基本表演套路的漢民族民間舞蹈藝術形式,成為了烘托節(jié)日氛圍、賀歲慶節(jié)、婚喪嫁娶的一種廣場民間歌舞表演活動,深受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。
經過傳承人發(fā)展提高,形成了現在的較為有舞蹈體系、有舞蹈套路、有固定唱腔的漢民族民間舞蹈表現形式。花燈的表演分別由演和唱兩個板塊構成,以演為主,以唱為輔,互為襯托,場面甚為熱烈,氣氛非常活躍。演唱者扮作小生、老生、小旦、老旦和小丑,手提各種宮燈,或持打擊樂器,邊唱邊演。加上隊形變化或嬉戲調侃,或相互交流,表演淋漓盡致。得勝花燈有固定的唱腔,根據演唱內容分為高腔、平腔和花花腔,板式分為慢板、快板、數板、急板。唱詞內容有抒情的,也有敘事的,有流傳久遠的段子,也有根據演出現場臨時口編的。其婉轉動人的優(yōu)美唱腔、濃郁的鄉(xiāng)土氣息和燈戲兼容的獨特民俗風格折射出當地的人文風采
得勝花燈起源于勞動,表現人民群眾的生產和生活情態(tài),見證了瀘縣多少喜怒哀樂,悲歡離合的歷史。既有漢民族民間音樂藝術形式發(fā)展和文化繁榮的重要價值,又是研究瀘縣社會發(fā)展進程的重要歷史依據。得勝花燈之所以能流傳至今,其主要原因就是內容和形式的完善結合,高度和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