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信宮燈是漢代青銅鎏金燈具之一,前172年鑄造。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一級文物。由考古學工作者白榮金在1968年對滿城漢墓中竇綰[1]墓(今河北省保定市滿城縣西南約1.5公里的山崖上)的發(fā)掘作業(yè)中發(fā)現(xiàn),F(xiàn)藏于位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石家莊市的河北省博物館“滿城漢墓”展區(qū)。
長信宮燈的釋名和由來:
考古學家在宮燈燈身上辨識出“陽信家”的銘文,周長山等部分學者據(jù)此推測長信宮燈原屬漢代陽信夷侯劉揭(前179年受封為侯)家中所有,《史記》記載劉揭之子劉中意因參與“七國之亂”而遭到廢黜,封國與家財收為國有,長信宮燈被送入皇太后竇氏的宮殿“長信宮”浴府使用。故又增加了“長信宮”字樣的銘文以示宮燈易主。竇綰與竇太后有親戚關系,推測長信宮燈由竇太后送給竇綰,竇綰死后宮燈便隨她葬入墓內(nèi)。燈上還有“長信尚浴”字樣,故發(fā)掘出土后被命名為“長信宮燈”。
依照漢代“陽信家”青銅器的出土記錄,包括長信宮燈在內(nèi)的大量“陽信家”銅器均屬于漢武帝之姊平陽長公主(陽信長公主)[2],故長信宮燈最早屬于哪位皇室成員尚沒有確實定論。
長信宮燈的外觀和結構:
宮燈的形態(tài)為一梳髻的跣足侍女正坐在地,手持銅燈。整件宮燈通高48厘米,重15.85千克。由頭部、右臂、身軀、燈罩、燈盤、燈座6個部分分別鑄造組成,頭部和右臂可以組裝拆卸,便于對清洗燈具。宮燈部分的燈盤分上下兩部分,刻有“陽信家”銘文,可以轉動以調(diào)整燈光的方向,嵌于燈盤溝槽上的弧形瓦狀銅版可以調(diào)整出光口開口的大小來控制燈光的亮度。右手與下垂的衣袖罩于銅燈頂部。宮女銅像體內(nèi)中空,其中空的右臂與衣袖形成銅燈燈罩,可以自由開合。燃燒的氣體灰塵可以通過宮女的右臂沉積于宮女體內(nèi),不會大量散逸到周圍環(huán)境中。[3]燈罩上方部分殘留有少量蠟狀殘留物,推測宮燈內(nèi)燃燒的的物質(zhì)是動物脂肪或蠟燭。宮燈表面沒有過多的修飾物與復雜的花紋,在同時代的宮廷用具中顯得較為樸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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